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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urnals(Abstract)

《民法典》体系下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范类型化与司法适用研究

郭艺诚

武汉东湖学院

摘要(Abstract)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53条明确规定了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判断规则,但对强制性规范的类型划分并未作明确规定,导致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裁判尺度不一的问题。本文聚焦规范目的,简单梳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体系下影响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范的立法脉络,提出将其类型化为效力性、管理性及公序良俗关联型三类的核心观点,明确各类规范的区分标准与效力边界。在此基础上,结合典型案例,分析司法适用的优化路径,为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合同效力提供思路与支撑。


关键词(KeyWords)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;合同效力;强制性规范;类型化;司法适用


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
[1]牛安琪.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研究[D].吉林大学,2021. 

[2]周娟.劳动合同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效力认定研究[D]. 华侨大学,2020. 

[3]曹静.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合同效力研究[D].河北经贸大学,2022. 

[4]郑永南.强制性规范对合同效力影响之类型化分析[D]. 厦门大学,2021. 

[5]王元昊.刑法强制性规范对合同效力的影响——以合同诈骗罪为例[J].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,2025,40(04):67-75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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